【干部任免情况通报】
7月6日,十四届区委常委会第39次会议研究决定有关干部任免事项,现通报如下:
邵华同志任区委两新工委副书记(试用期一年);
余筱杭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;
楼红同志任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(正局长级);
应文军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;
凌年同志任区人防办(民防局)副主任(副局长);
章亚良同志不再担任板桥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职务,保留副处长级待遇。
根据监察体系向基层延伸工作要求,各镇(街道)纪委书记兼任区监察委员会派出镇(街道)监察办公室主任。